在北京,本市户籍居民申办出入境证件可以先登陆北京市公安局网站进行预申请,通过初审后预约办理时间及受理地点并获取预受理号码.非京籍人员亦可以申请办理护照相关业务.不过必须在网上预预约申请,未预申请的现场不予办理.
办理条件:北京市户籍居民和部分非京籍居民(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回户籍地申请).
注意事项: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为: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的签发五年期护照,十六周岁以上(含)的签发十年期护照
所需材料:申请人近期正面二寸光面相纸,白色,淡蓝色,灰色背景照一张.北京市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通过网上预申请的申请人须持预受理条码于预约时间到达预约接待大厅"网上预申请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身份证号码或出生日期等户籍信息发生变更的申请人,还须提交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或有变更登记的本人户口簿原件等证明相关材料.,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证明>(有效期三个月).现役军人,武警,军队离退休人员(未移交地方的)需出示军官证和部队军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出国(境)任务审查批件原件及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填写申请表上监护人同意出境的意见(所有监护人或者有监护权的机构均应当签署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能证明其监护人身份的证明材料.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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