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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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没有网签这个流程,首先确定房屋是否有抵押或者司法查封,其次签订三方合同收定金,如若买方需贷款,要去银行面签,面签审核通过后约定买卖双方过户就行了,当然如果卖方也是贷款按揭的,那还需提前还款解押。
  ■房改房过户流程、费用、手续
  ●房改房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房改房过户所要材料
  双方准备资料(全款)
  产权证过户材料:旧产权证、买卖契约、权属申请登记表
  卖方:身份证、授权委托公证书(在卖方不能到场时可授权他人代办)
  买方:身份证、一张委托书(在买方不能到场时可授权他人代办)
  注:在办理产权证过户时,要先配图<
1、索赔函的概念  索赔函是指买卖中的任何一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为根据,具体指出对方违反合同的事实,提出要求赔偿损失或维护其他权利的书面材料。  2、索赔函的理由  ①质量低劣。  ②数量短缺。  ③包装不善。  ④运输拖欠。  3、索赔函的结构  索赔函的结构一般由标题、编号、受书者、正文、附件、签署等六部分组成。  (1)标题  ①标题的形式比较灵活,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写成包括索赔事由文种的完全标题样式,如:《关于××的索赔函》。  ②也可以简明扼要地写成不包括索赔事由而只写文种的简单标题形式,如:《索赔函》。  (2)编号  编号是为了联系与备查用,写在右上角。一般由年号、代字、顺序号组成。  (3)受函者  写受理索赔者的全称。  (4)正文  ①缘起:提出引起争议的合同及其争议的原因。  ②索赔理由:具体指出合同项下的违约事实及根据。  ③索赔要求和意见:根据合同及有关国家的商法、惯例,向违约方提出要求赔偿的意见或其他权利。  (5)附件  为解决争议,以有关的说明材料、证明材料、来往的函电作为附件。  (6)签署  要写明索赔者所在地和全称及致函的日期。 下面的是一个范文,希望能帮到朋友。。  北京XX货运有限责任公司:  200X年X月XX日,我公司委托贵公司将回流焊设备一台,通过公路运输至深圳,交付给收货人刘X(以下简称收货人),在深圳收货人验收时发现设备已经破损而拒绝接收。设备于200X年X月X日退回我公司,经贵公司和我公司双方查验,由于贵公司运输、装卸不当,造成设备和包装破损。  此次事件,不但使我公司设备损坏,遭受二次紧急调运设备的运费损失,而且使我公司对客户逾期交货,信誉受损并要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订立的约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并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给你提供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范文,根据主要内容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稍微修改。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项目开发权之状况 (一)土地使用权状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 (二)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三)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二条 本协议之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与项目开发权所已付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三条 转让价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三十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相关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一、公共收益被占有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如欲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应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而房地产商将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的经营使用权据为己有,典型的就是商品房外墙广告、电梯广告等。

  二、买方无权调整合同

  房地产企业提供的合同往往规定对于“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及产权登记约定,要求买受人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和借口对该约定中的相关比例提出任何调整主张。

  此条款剥夺、排除了商品房买受人依法享有的请求增加或适当减少违约金的权利。

  三、未及时签合同只是买方责任

  如果没有在约定时间签订购房合同,房地产企业可不用通知认购人,直接没收其定金,并将房屋另售他人。购房者保证不以购房合同无法协商一致为由拒签合同。

  此点限制了购房者日后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进行平等协商的机会和权利,也加重了商品房买受人的责任。

  四、擅自延长备案时间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如测绘成果等)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而许多房地产开发企业却在合同中预定了730日、360日或180日等期限。

  五、违约责任不对等

  合同双方应该是平等互利的,但房地产商提供的合同,使商品房买受人逾期付款须承担的违约责任,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交房须承担的违约责任不相当。

  根据房地产企业的合同,如果买房人逾期,买受人要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2.1的违约金,而房地产商逾期交房在100日内,房地产企业只需按日向买受人支付交付房价款万分之1的违约金;如果超过100天,买受人可解除合同,出卖人应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六、延期交房都可免责

  购房合同对于房地产企业的免责范围除自然灾害外,还包括市政配套引起的误工、配合政府工作等诸多不甚明了的责任。

  房地产企业把第三人对自己造成的影响加到买受人身上,实际上是减轻了自己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购房人没有义务替开发商承担风险。

  七、买方无权选择物业

  许多购房合同规定,购房者在前往办理交房手续的同时,须与出卖人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协议,且事先约定了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婚前财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自愿对各自婚前财产作如下约定:  一、房产  甲方拥有座落于 路 弄 号 室房产一处,面积平方米,为权房,由方式取得。(已付元,贷款元,月付元,年还清)  乙方拥有座落于 路 弄 号 室房产一处,面积平方米,为权房,由方式取得。(已付元,贷款元,月付元,年还清)  婚后若对该房产进行处置,重置财产中如包含该部份财产价值,仍属原产权人,不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若对该房产另行添附,其增值部份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二、动产  1.货币存款  甲方拥有货币存款人民币元,外币 元,股票市值 元。  乙方拥有货币存款人民币元,外币 元,股票市值 元。  婚后,货币存款不因存单到期另行转存而视作共同财产,因存款取得的利息收益仍归原存款人所有,  购买的股票在婚后交易中的取得的收益或亏损均视作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归原股票持有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贵重物品  甲方拥有  乙方拥有  婚后若对该部分财产变现,现金归原所有人。  三、其它约定  婚后因婚前取得的知识产权或股权而取得的收益归知识产权人或股权人所有;  婚后双方继承或接受的赠予归各自所有,被继承人和赠予人有明示的遵照明示。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相关夫妻财产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公摊面积按以下测算:

  面积构成

  房屋面积(成套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共有共用分摊面积两部分。

  *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共有共用分摊面积

  共有共用分摊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测绘部门编写的简易计算口诀作为一个参照标准,对消费者购房有所帮助。供你参考:

  口诀为:外墙隔墙量中线,套内墙体全计算;阳台区分封闭否,封闭全算未封半。量具离地一米二,阳台应测底平面;本楼共用本楼算,多楼使用不能摊。

  公摊面积等于建筑面积乘以系数的算法不精确,因多层高层公摊各不同,一般高层公摊面积较大。

  百分比为多少合理?

  商品房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电梯井、楼道间、设备室、公共门厅和过道等功能上为整楼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各单元与楼宇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以外及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

  各楼盘因为自身的情况不同,公摊也有差异。据目前房地产市场上的操作经验,普通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在10%-15%之间;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在15%-20%之间;高层住宅相对更高一些,在20%-25%左右。
我国合同法第115条对定金是这样规定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购房合同纠纷的处理(二)、实际交付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处理规则。定金合同签订后,如果应当交付定金的一方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9条规定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担保法规定,定金合同自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既然定金合同尚未生效,所以当然不能强制支付。但定金合同作为买卖合同的从合同,交付定金又是主合同项下的义务。笔者认为对未支付定金的,可以催告履行,仍不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购房合同纠纷的处理(三)、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处理规则。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0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延迟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购房合同纠纷的处理(四)、合同部分履行时的处理规则 。定金是担保的形式之一,作用是指担保主合同债务的履行,那么,其担保的范围应当是全部债务。全部不履行的,当然适用定金罚则,部分不履行,其不履行的部分仍在担保范围之内,定金的效力对其仍具约束力,依照公平原则,部分不履行部分,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与占整个合同的比例,计算未履行部分的定金额,适用定金罚则。所以,笔者认为那种认为合同部分履行不适用定金罚则的观点是错误的。 购房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合同法》规定: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所说情形,根据办案实践经验,通常是由人民法院来确定。?
      (一)买方存在的风险
  首先对买方来说,其可能受益最大,也是阴阳合同积极的追求者,但相应地,买方也承担了风险。主要体现在:
    1、可能导致价格条款无效,甚至有可能导致整个合同被撤销。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
同。阴阳合同以虚报价格来逃避国家税收或骗取高额贷款损害国家税收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属于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
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属于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虚假的价格条款将会被认定无效。,
       2、为以后自己的房子操作带来麻烦,再售时同样承担高费用的风险。由于政府备案的价格低于实际成交的价格,将来买家如再出售该房屋时,买家可能就要面临承担高额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风险。
  (二)卖方存在的风险
  卖方同样面临风险,表面上看,虽说卖方看没有太大损失,但是风险同样不少。其主要风险表现为:
  1、给自己的买卖合同埋下隐患。由于阴阳合同上的房价低于实际价格且属于虚假纳税申报和损害国家利益,会大大增加买方的心理变化,如果买方反悔,卖方将面临着承担利息、房价下跌等损失,还存在房款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
  2、如果买方不按期支付备案价格外的房款,或者恶意要求以备案价格进行交易,卖方将陷于困境中,采取协商、催讨、起诉方式,都会增加时间和金钱成本。
  3、同样存在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的风险。
合同依法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含义,不仅包括合同订立过程应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包括已经成立的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从而属于无效合同.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即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无论当事人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完毕,都不能改变合同无效的状态.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由于无效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因而它为法律上的当然无效,即其无效,无须当事人主张即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
1.产权人需准备资料:
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购房发票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年满十八岁以下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契税发票上报联;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第二联。
2.开发公司需准备资料: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或商品房交易代码;商品房登记备案证复印件或商品房交易代码;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商品房交易代码授权委托书。
3.办证须知:产权人带全资料到房管局办理,交纳相应的住房交易产权登记费。
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
(1) 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产权审查是以产权档案的历史资料和实地调查勘察的现实资料为基础,以国家现行的政策、法律和有关的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照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墙界表、产权证件、证明,逐户、逐栋认真审查其申请登记的房屋产权来源是否清楚,产权转移和房屋变动是否合法等整个复杂细致的工作过程。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产权审查是全面的、更为细致的产权审查,是经过了登记收件勘丈绘图后的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发放产权证前,必须全面检查应发放的权证有无差错,是否已交纳契税。
个人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买发票(原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经过公正的委托书。
二、单位购买商品房,办理房产证需持:
1、购房合同(正本);
2、购买发票(复印件);
3、竣工决算书(原件);
4、单位介绍信(同时还需注明单位性质、委托何人前来办理);
5、《住房质量保证书》、《住房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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