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室内供暖系统设计,基本是按95℃/70℃热媒参数进行设计,实际运行情况表明,合理降低建筑物内供暖系统的热媒参数,有利于提高散热器供暖的舒适程度和节能降耗。近年来,国内已开始提倡低温连续供热,出现降低热媒温度的趋势。规范组通过研究发现:对采用散热器的集中供暖系统,综合考虑供暖系统的初投资和年运行费用,当二次网设计参数取75℃/50℃时,方案最优,其次是取85℃/60℃时。同时规范组调研发现:国外集中供热系统的二次网供回水设计参数存在向低温供热发展的趋势。其中丹麦、芬兰、德国、波兰和韩国等国家由于其纬度与中国北方供暖城市的纬度相近,因此这些国家的供热系统更有参考价值,这些国家的集中供热系统二次网的供水温度参数约为70~80℃,二次网回水温度参数约在40~65℃之间,二次网的供回水温度多采用70/40℃、70/50℃、80/60℃、75/65℃等设计参数。目前,欧洲出现60℃以下低温热水供暖,这也值得我国参考
国家对室温方面的有关规定
我国冬季室内卫生对温度要求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室温 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6~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宜范围为13~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
垂直温差 指居室中央地面以上0.1米处的气温与距地面以上1.5米处的气温之差。垂直温差过大,会使足部温度下降,体温调节紧张,不利于健康,一般垂直温差应小于3℃。
水平温差 指居室内1.5米处各点的气温之差。一般在门口、窗口、走廊等处气温偏低、房间内的水平温差过大容易使人受凉,水平温差以不超过2~3℃为宜。
2002年,国家制定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即GB/T18883-2002。规定冬季采暖标准为16~24℃,符合这个标准的室内温度就是舒适的室内温度。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冬季采暖室内热环境卧室、起居室设计温度取16~18℃”。
国家制定的“2002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示范小区规划设计导则”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