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草拟成立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文件,呈:(1)主管部门 (2)建设单位 (3)其他部门2. 草拟告知全体业主成立业主代表的大会的公开信3. 拟出业主代表名单,公布选票结果以及呈有关部门的文件4. 进行投票并草拟选举结果文件二、 成立业主委员会1. 草拟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文件呈:(1)主管部门 (2)建设单位 (3)其他部门2. 告知全体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公开信3. 拟出业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公布选票结果以及呈有关部门的文件4. 进行投票并草拟选举结果文件三、 其他结果筹备组实体操作中,草拟现时不可预见问题的文件。注:以上工作只包括业委员会成立过程的文件草拟以及相关问题的咨询,不参与小区实操性事务。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一、 提出申请向房管局提出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申请表》,并且报街道办事处备案。二、 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街房管局接到申请后,做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三、 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1、筹备小组自成立起30日内拟好《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大会业主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征求业主主意。《业主大会业主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这两份文件需由2/3业主书面同意才能通过,这是最重要的事情,以后的程序都是依据这两个文件进行,对相关规则、事项要制定详细。例如:放弃即视为同意,人防、停车库等地下空间不计入投票权等。2、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业主的投票权按每户一票计算,物业建筑面积每一平方米为投票权的计算份额,超出部分按四舍五入处理。以产权证明书为准。单位代表须有单位授权委托书。3、组织各楼宇开业主大会产生业委会候选人。由于业主较多,不可能召集所有业主在一起开会,可以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分时分区召开业主大会,开会选出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此后开业主代表开会即视为开业主大会。业主代表的产生应经其所代表的业主中拥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凡须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