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漏水的赔偿问题是谁的责任? 业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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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漏水的赔偿问题是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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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确实存在漏水的事实,不论漏水是何原因造成的,只要造成对楼下住户的事实上的妨碍,就应该采取措施停止侵害的继续发生。
2、具体该由谁来负责实施停止侵害的行为?处理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应以双方协商为主,尊重历史与习惯,依照法律规定。按照一般理念,楼上住户均有提供维修协助的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造成损失扩大的,就构成侵权,应就扩大的损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谁承担维修费用?在查明漏水原因之后,再进行责任划分,事故原因并不能直接确定责任承担主体。
(1)首先应查明此管道的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下作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因楼面共有,不能以受益原则处理)
(2)其次应查明漏水的原因,区分当事人的过错,从而确定责任主体。
---如果是人为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有故意或过错的,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第(四)款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物业的责任: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虽然不是物业干的,但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如果没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后者比如楼上违法装修,物业未制止,那么就可以找物业要求赔偿损失。
---公平责任: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过错(或无证据证明其过错),如因防水层自然老化,此时维修费用按民通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根据实现情况,由当事人分担,一般为一人一半。参照《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之第九条规定处理
4、赔偿损失问题。赔偿已经发生的损失的前提是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过错,它是由相邻关系引发的侵权,按一般的侵权之诉处理,尚未发生的维修费用不属于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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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上可以进行规范的环境噪声,应当是指人类在生活、生产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对人类的生活或者生产活动产生不良影响的声音。具体讲是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通俗讲是指那些难听的、刺耳的、令人厌烦的声音。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环境噪声污染虽然不太可能致人于死地,但却严重影响到我们的身心健康,世界各国都很重视噪声问题,把噪声污染列为主要的环境污染公害之一。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时常受到噪声的影响,污染我们的环境,可是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或者报案呢?

  一、适合向公安机关报案的环境噪声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的规定,有下列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罚。也就是说按照规定,你的周围环境有下列环境噪声污染的,你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应该及时做出处理。公安机关所管辖的主要是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二、适合向城市执法局报案的环境噪声有:

  在城管执法局职能中,对城区环境噪声的管理范围是: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生产、生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和饮食服务排污行为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具体包括:

  1‍‍、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2、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3、交通运输噪声(是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三、另外对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可以向城市环保局投诉。

  四、对交通运输产生的噪声污染的可以向具体的职能部门进行投诉。

  1、机动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2、机动船舶有噪声违法行为的,由港务监督机构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3、铁路机车有噪声违法行为的,由铁路主管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但是不管怎样,在你的环境周围如果发生了噪声污染,影响居民生活,市民直接可拨打110举报,110指挥中心将根据公安、城管、环保部门职能下发指令,要求相关部门人员行使职能。
物业管理的范围比较广泛,它几乎囊括了人们衣、食、住、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各个方面,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房屋的维护与修缮管理,这是房屋物业管理的主要方面。房屋及其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房屋及设备在正常状态下适用,不因不合理设施、不正确的使用造成损害,保持房屋及设备的完好。通过房屋及设备、设施的修缮延长房屋及设备、设施的使用年限,减少自然淘汰。充分发挥房屋及设备的效用,做到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绿化管理。制定和实施管区内的绿化管理条例,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温馨、优雅的生活环境。
3、卫生管理。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一个高品质的卫生环境区域,满足产权人、使用人的居住需求。
4、治安管理。包括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5、车辆交通管理。对小区的主要通道,停放车场地及设施的管理。
6、公用市政设施管理。进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电、通讯等市政设施的委托管理,包括代收代交有关费用。
7、违章建筑的管理。配合违章建筑主管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举报监督管理。
8、多种生活服务。进行公共楼道、楼外道路及公厕的保洁清扫,垃圾清运等常规性服务;开辟夜间收费停车场、收费农贸市场、旅游服务、养花种苗出售等经营性服务。为产权人、使用人提供方便,增加收入,弥补管理经费的不足。
(一)开发商交房日期一拖再拖,购房者可以视情况,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通过诉讼手段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或者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催告无效后,通过诉讼手段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及返还房款;
(二)购房者不认可开发商所交付房屋而拒绝收房,购房者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标准的基础上,若开发商交付房屋不符合相关标准,有权拒绝收房,并由开发商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三)开发商称遭遇不可抗力,《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除非开发商能举证证明确实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时,才具备免除其承担违约责任的可能。而如果是因为政府的违约行为造成业主索赔等间接损失的,开发商可依照约定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或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四)合同中没有说明延期交房违约责任遇到这样的情况,购房者可诉请人民法院,并以生效裁决确认的违约金数额为准,由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开发商不按时交房,其实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分析:
1.楼盘不能按时交房怎么办
  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的时间来交付房屋,这是开发商的基本义务。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买房人可以依照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延期交房的情况和理由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 开发商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但是给出延期交房的理由,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没必要解除购房合同。虽然不是因为不可抗力或合同约定的免责理由,但属于购房者能够承受的范围,例如开发商资金出现问题导致停工了一段时间现已恢复等,购房者可以选择等待并且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赔偿。
  (二) 开发商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没有履行的,也不给出合理理由或者一味推脱逃避的,买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三) 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请求开发商按延期天数承担违约金赔偿。
2.交房+未按时收房
  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1) 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 。
  (2)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3) 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4) 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最快速的办法就是110,可以罚款,并责令作出降噪措施。 
你就打110,一次不管用,打20次,只要你打,警察就得出警,跑来跑去,警察累了,就会管了。 
 
节假日,非节假日中午和上、下班前后都不允许装修 
北京市环保局制定的《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均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施工,违反这一规定的将面临200元至500元的罚款。此《办法》实施后,环保部门以及公安、交委、规划、文化、质量技术监督、铁路和民航等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管的部门均须公布污染投诉举报机构名称和举报电话。今后,市民只需拨打110热线就可举报诸如家庭装修、商业促销、公园扭秧歌、音响器材等社会噪声污染;拨打96310城管热线就可举报诸如夜间施工等施工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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