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高人指教,房产税每年都要交吗? 购房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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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高人指教,房产税每年都要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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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是先计算整年房产应缴税额,再计算按季、月应缴税额。
2,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按年计征):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
3,分期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相应季度或者月份:
(1)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
(2)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4,举个例子:以按租金收入计征为例,假设房屋年租金为10000元
(1)年就纳税额=10000×12%=1200元
(2)按季缴纳,每季应缴税=1200/4=300元;按月缴纳,每月应缴税=1200/1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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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办理产权证所需费用及流程如下:

费用:
契税:90平方以下1%;90平-144平1.5%;144平以上3%;二套房3%;
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

办理流程:
到开发商处拿介绍信;
带上购房合同买受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开发商的介绍信;
到房管局交税窗口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
拿到契税和维修基金发票;
到办证大厅办理产权证就可以了把上述资料交给办证窗口的工作人员;
当天或3天后就可以领取产权证; 
不需要过户。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大多数城市二套房契税征收3%。

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3.全款买过一套房,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再贷款买房,不算二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

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
卖主
1、过户手续费:50元/套。
       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产权转移的成交金额的0.05%缴纳,卖主承担50%。
       3、房地产经纪费(中介费):按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买卖双方收费总和不得超过成交价格的3%。
       4、交易手续费:自今年3月1日起,交易手续费由原来按套计算变为按每平方米计算,5元/平方米,卖主承担50%费用。
       5、契税:契税缴纳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75%计算,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何方承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买家承担。
       6、转产费:如果房屋是使用权房,则必须转成产权房才能进行交易,所有费用由上家独自承担。转产费一般由房屋所在物业管理所核定,根据房屋朝向、房龄、业主工龄等因素进行评定。具体见本报2002年3月5日A3《今年公有住房出售五项规定》。
买主
 1、权证印花税:5元/本。
       2、过户手续费:50元/套。
       3、维修基金:根据卖家实际用掉的维修基金数目补交给对方
       4、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产权转移的成交金额的0.05%缴纳,买主承担50%。
       5、登记费:如果房屋属于个人产权,100元/件;如果房屋属于其他产权,200元/件。
       6、交易手续费:以5元/平方米计算,按照房屋面积大小缴费,买主承担总费用的50%。
       7、房地产经纪费(中介费):按房屋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付,买卖双方付费总和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8、契税:契税按照房屋实际成交金额的0.75%计算缴纳,由买卖双方约定由何方承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买家承担。
交税滞纳金计算方法: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计算公式: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滞纳金加收率(0.5‰)。

欠税滞纳金缴纳之后,列入营业外支出。

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纳税帐户

月底进行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营业外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十种情形应加收税收滞纳金‍

第一种情形:滞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

第二种情形:追征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同样,根据上述规定,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包括税款和滞纳金。

第三种情形:偷、抗、骗税应加收滞纳金。

仍沿用上述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第四种情形:补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补缴和追征税款、滞纳金的期限,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之日起计算。

第五种情形:不予批准延期缴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从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第六种情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可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补缴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4〕536号)明确,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可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凭证)的企业,除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外,各地税务机关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种情形:非居民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发生税款滞纳应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6号,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对于非居民企业,无论盈利或者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办法》的规定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而对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主管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办理外,对发生税款滞纳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八种情形:企业清算所得税逾期应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84号)规定,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依法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清算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结清税款。

企业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应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第九种情形: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未依法履行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应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规定,对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未依法履行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第十种情形:代理人经信息交换认定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补征税款应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0号)明确,在判定缔约对方居民的受益所有人身份时,其代理人应向税务机关声明其本身不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一旦通过信息交换可以认定代理人的受益所有人身份的,税务机关可改变此前的审批结果(即批准相关税收协定待遇),向原受益所有人补征税款,并按照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
房地产公司的土地使用税有点特殊。房屋交付前,占地面积10000㎡,全部交税。房屋交付后,(你这问题不清楚),假设房子全部都卖了交付了,停车场是住户公用的。那么需要交税的土地面积是:(300/40000)*10000。  如果房子未全部交付,那么需要交税的土地面积是:(300+未交付房子面积)/40000*10000。  如果停车场是经营用的,需要交税的土地面积是:(10000+300+未交付房子面积)/4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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